浙江宁波北仑区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(乡镇)管理体制

信息来源: 浙江宁波北仑区编办 发布时间: 2013- 06- 04 09: 06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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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3- 06- 04 09: 06

  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切实提升行政效能,浙江宁波北仑区出台《街道(乡镇)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》,按照“职能清晰、权责统一、运作协调、精简高效”的原则,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(乡镇)管理体制。

  一、强化管理职能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街道(乡镇)的功能定位,强化街道(乡镇)的支重支大、基层基础、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职能。如加强街道(乡镇)征地、拆迁、安置、配套服务等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相关职能,有力保障区域中心工作。加强街道(乡镇)纪检监察审计、基层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宣传统战、人大政协、群团和各类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职能,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。

  二、扩大管理权限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,按照“依法下放、规范运作、效率优先、能放则放、突出重点、有序推进”的原则,目前采取“相对集中、委托行使、延伸机构”等方式,进一步扩大街道(乡镇)管理权限,促进“权责统一”。如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,赋予街道(乡镇)对于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的统一指挥权、综合协调权和日常管理权。

  三、整合服务平台。整合设置社会服务管理中心,统一承担社会管理、信访维稳、平安建设、公共服务、党员服务等职责。整合设置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,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监管,同时作为安全生产监管、环境保护、食品药品监管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延伸的平台,承接相关的公共安全监管职责。整合城市管理、住房管理、农林渔业、河道水利、国土资源、工商行政、环境保护、殡葬管理、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职能,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,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。依托社区(村)公共服务中心,有力承接街道(乡镇)下放的相关公共服务工作。通过资源的整合和下移,推动社会管理力量和功能前移,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水平。

  四、优化运行机制。建立街道(乡镇)统筹协调相关事务工作机制,凡街道(乡镇)辖区内出现需跨部门处理的社会管理、城市管理等相关事务,由街道(乡镇)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。通过转变考核导向、精简考核内容、调整考核办法等措施,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对街道(乡镇)的考核机制。建立完善基层组织建设、重点工程建设服务、社会服务管理、综合行政执法、公共安全监管等工作运行机制,不断提高街道(乡镇)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和城市管理、做好群众工作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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