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名称 | 绍兴市三山公园管理处 | 法定代表人 | 王康 |
住所 | 绍兴市府山横街270号 |
开办资金(万元) | 1662 | 经费来源 | 自收自支 |
年初数(万元) | 1662.12 | 期末数(万元) | 1648.93 |
宗旨和业务范围 | 承担府山、塔山等公园的安全、游客接待、绿化养护、卫生保洁具体管理工作;承担府山、塔山等公园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;负责府山、塔山等公园内市文物保护单位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党史教育基地、廉政教育基地等的维保管理工作。完成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12330602763925829R | 举办单位 |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|
开展业务情况 |
一、基本情况 | 2024年度,我单位在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: |
二、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| (一)做好国有资产管理。2024年我处所属资产府山、塔山等公园,继续由区文旅集团统一经营管理。但资产归属产权仍为我处所有。为此我处重点做好:一是对上述国有固定资产在资产安全上,资产系统账册月报年报上,进行监护管理,一经发现问题,及时处置或督促交办整改。二是努力整改处置的单位长期挂账款问题。对历年来积存长期未退的租赁押金保证金等经登报公示,能退尽退后,入账处置;对政策性原因,垫付的社保中人退休人员去世丧葬抚恤费,进行多方协调收回入账。(二)区属古树名木综合管理。2024年以来,在主管局部署下,区园林中心将区属古树名木交由我处进行管理。本年度古树名木主要工作为:一是每周进行古树名木巡查,对最新明确的越城区登记在册的137棵等级古树名木和18棵后备古树名木按古树级别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看,做好拍照留档、台账记录,二是发现长势不佳等不良情况,及时并上报区园林中心,进而及时对相关管理养护单位,发出整改通知书,每月月末进行总结。制定濒危古树重点养护复壮计划,适时推进实施。(三)加强内部管理,完成各项内部工作。多年来,按照市、区人事编制部门规定,我处单位小、人员少,但各项工作其全。人事、财务、中心工作一样不少。为此我处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在各重要工作岗位任职,保持各项工作不因人少而拖沓落后,井然有条。(四)做好各公园的各项监管工作1、府山、塔山两公园安全巡查工作。本年度,府山、塔山等公园继续由区文旅集团经营管理,但资产归属产权仍为我单位,因此我单位仍须做好安全监管。特别是在年初冬春季和下半年秋冬干燥季节消防安全、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、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7、8月份伏旱高温季节的公园安全。2、监管公园绿地养护、公共设施维护。同样,一年来我单位做好府山塔山等公园的绿地养护设施维护的监管,包括公园的日常养护工作监管、全山树木的季节性修剪、枯枝死树清理、杂草清除、病虫害防治、春季施肥及白蚁防治工作监管、恶劣灾害天气侵害恢复、伏旱干燥期抗旱浇水保绿工作监管。另外也对公园基础设施维修提档进行及时关注。(五)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。与各科室、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;制定应急预案。2024年,三山处没有发生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。(六)取得的主要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1、公园文化宣传效益。公园是城市的重要窗口。府山塔山两公园做好古越文化、党史文化、廉政文化、历史文化等重要文化精神传承教育宣传,让市民在游园时,接受正能量的教育。2、优质服务接待效益。在府山、塔山两公园优质服务,主要点位处设立志愿服务点,配置便民服务措施。两公园全力完成重要节点的接待安保等工作。3、古树名木可以代表一定时期或历史时期的文化传承,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古树名木又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。本年度,我单位对区属古树名木加强管理,使古树名木管理工作效益得到提升。 |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 | 本年度我单位所属的公园管理模式变更后续,同时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标国务院新公布的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,需进一步加强工作,这些都需要细化强化提高。 |
四、下一步打算 | 2025年我单位将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下,(一)进一步加强行风效能建设,提升职工素质。(二)进一步以自身专业所长,在城市管理,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新的业绩。 |
对《条例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| 2024年3月25日变更事业单位开办资金,变更为1662万元 |
相关资质认可 | 无 |
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| 无 |
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| 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