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市越城区老龄工作管理服务中心

信息来源: 事业登记系统 发布时间: 2025- 04- 10 16: 59 浏览次数:

来源: 事业登记系统
发布时间: 2025- 04- 10 16: 59

单位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老龄工作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盛安邦
住所  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
开办资金(万元)5.00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
年初数(万元)5期末数(万元)5
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老龄工作情况和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上报,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承担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,开展老年教育相关培训。承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措施。参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、尊老敬老活动、老年人法律援助等工作。负责老年社团活动的协调联络,承担老龄问题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。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2MB1L45250P举办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
开展业务情况
一、基本情况2024年度,我单位在越城区民政局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有关情况具体如下
二、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(一)老年电大教学工作有发展。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、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,不断推进社区老年电视大学建设,认真做好电大开学前教材、招生简章、招生海报等资料发送到各镇街等有关工作。圆满完成浙江省老年电大2024年招生目标任务,开设《家风与家训》、《藏在手脚上的养生密码》、《走进版本之江南篇》和《寻味地道的小食》四门课程,全年征订教材共计16060本。开设第二课堂,推出“点单式”教学课程,充分满足老年人其多元化学习需求。目前全区共建有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166个,办学人员159名,教学辅导员164人,注册学员人数达2777人。(二)老年慰问有温度。越城区区、镇街、村社区三级联动,广泛开展春节及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。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,走进老年人家中,根据老年人的实际困难,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。2024年全年慰问百岁老人及五类困难老年人共计568人次,慰问金额26.77万元,发放慰问物资3.9万元。(三)老人平安有保障。为积极应对“银发”社会,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,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由政府财政全权出资,为越城区户籍6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(总人数约17.8万人)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,为老年人出行增添一份保障。(四)教学点建设有支持。做好2024年老年电大教学点建设项目有关工作。通过对上报的各个教学点进行实地考察,确定主要补助对象为城南街道城南社区、秦望社区2个基层老年电大教学点建设项目,共计补助2.9万元。(五)“敬老月”活动有特色。围绕“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,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”主题,承办绍兴市“越享老•悦生活”大型广场活动,布置各类展区,展示越城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成果和老年人的风采。举办“养老机构体验日”活动,邀请老年人走进养老机构,亲身体验和了解养老机构的老年生活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、智能手机培训、健康咨询、维权优待、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,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。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老龄工作力量相对薄弱,涉老政策统筹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,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。
四、下一步打算一是继续推进党的建设,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。持续落实二十大关于老龄工作重要部署。二是进一步规范推进老年电大分校实体化办学工作,规范老年电大教学管理,促进教学质量提升。做好老年电大春秋季招生、第二课堂辅导讲座开展及教学工作台帐推广使用有关工作。三是继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,持续开展“智慧助老”行动,强化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。围绕老龄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,开展老龄政策理论研究。结合节庆活动,切实抓好老年文体活动和老龄宣传。组织开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群众文化活动;设计载体,精心组织“敬老月”活动。四是协同开展医养结合工作,协同推进老年人家庭和居住环境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及改造,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,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。
对《条例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4月16日因机构改革,举办单位变更,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;2024年4月17日因机构改革,住所、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,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;2024年7月15日,事业单位因法人变更,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。
相关资质认可
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
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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